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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原本是我11年来日夜期盼和渴望的日子,是我要跟宫小天订婚的日子——万万没想到,最后会以那样一场闹剧收场。

事后我无数次想过,如果没有这场订婚,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后来的许多事。

但人生,总是没有如果的。

一、11年感情,敌不过6万彩礼

其实,本来我没打算「订婚」。

我跟宫小天谈了11年恋爱。

我们大一就在一起了,他陪我走过了我的5年大学(我是学医的)、3年研究生、3年博士的学术制霸生涯;我也见证了他从毛躁的青涩大男孩,长成稳重成熟「都市青年」的历程。

我们彼此参与了对方重塑人生观的最重要时段。

毫不夸张地说,正是由于对方的存在,我们才变成了今天的我们。

我们每一条笑纹和皱纹里,都有对方的参与。

我们曾经像两头幼兽,在钢筋水泥组成的大森林里摸爬滚打,一起长大。

——我们是兄弟,是手足,也是爱人。

这样的我们,还需要「订婚」吗?

我觉得,我们算是情比金坚了,完全不需要这样的仪式来锦上添花。别说「订婚」了,就连婚礼我都没想办——原本,我是打算等我博士毕业、拿到户口,就跟宫小天到民政局领证。

只有那个带着国徽的神圣大红戳,才配见证我们的爱情。

奈何我妈我爸都不同意。

我妈说:我就你这一个闺女,是比别人少根胳膊少条腿啊,还是少块脑子缺根筋啊?凭啥结婚都不能大宴宾朋、昭告天下,还得偷偷摸摸的?

我爸说:就是这个理啊!你说,我们好不容易把你养到博士都要毕业了,咱老龙家祖坟上都冒青烟了!我跟你妈正是要借你大婚之机,风光一把呢。你这不大婚了,这不是让我们俩「衣锦夜行」吗?难受不难受啊?

我说服不了二老,只好通知宫小天。

宫小天表现得很为难:咱俩不是说好了不办仪式了嘛!

我说:我爸妈说得也没错呀,他们就我这一个闺女,咱们就满足他们一下嘛,走个过场呀。

宫小天勉为其难表示,要去跟他爸妈商量商量。

他爸妈倒是很痛快,立刻答应下来,还数落宫小天不懂事:结婚是人生大事,最讲究吉日吉时,选好了日子能利你们一生,怎能不办?订婚当然也要订,订婚就是定日子嘛,马虎不得。

宫小天是本地人,所以订婚地点便定在了本地。

对此,我家亲戚颇有微词,认为订婚原本应该去女方家提亲,哪有等着女方家上门的?这明摆着就是轻慢我是小地方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