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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代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的研究

1.苏联学者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论述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学者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认识尽管存有分歧,但在以下两个方面还是有共识:第一,列宁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作了科学的论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理论是列宁帝国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第二,垄断仍然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最根本的特征,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不仅没有改变帝国主义的性质,相反却加剧了帝国主义的一切固有矛盾。

苏联学者认为,尽管列宁直到1917年4月在《为捍卫关于目前形势的决议而发表的演讲》一文中,才第一次使用"国家的垄断资本主义"这一术语,但在这之前,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以及1916年底至1917年初的一系列著作中,实际上已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形式作了周详的论述。因此,依·库兹敏诺夫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出版于1955年)一书一开始就指出:"关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原理是列宁帝国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帝国主义时代的产物,它成长自垄断,是垄断发展的结果和最高阶段" 。

列宁没有专门撰文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作出论述,原因在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当时尚未形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发展,其特性在初期表现得不够并不是由于它是帝国主义的特殊方面或形式,而是由于它的内在特性。这种特性在初期表现得比较不明显,但是,随着帝国主义的发展,它日益渗透到了标志着帝国主义特征的每一个过程"。尽管如此,苏联学者通过研究认为,列宁在他关于帝国主义理论的著作中仍然"全面地论述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帝国主义内在的经济、社会、民族和国内、国际关系的特别复杂的综合体" 。

基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帝国主义"内在特性"的普遍认识,苏联学者并不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视为继帝国主义之后资本主义发展的又一个独立的阶段,更不是所谓的"超帝国主义"阶段。他们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只是垄断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一个阶段。因此,他们既承认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重大变化,同时更强调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前期在根本特征上的共性;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每一种职能以及为保证这些职能实现的各种组织形式"都源于资本帝国主义发展的根本规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