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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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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律亚基帕二世死于公元100年,有无子女不详。犹太《塔木德经》记亚基帕二世娶有二妻,但当代的约瑟福斯没有记其事。希律亚基帕王二世死,维持一百三十多年的希律傀儡王朝就宣告结束。

五、公元一世纪派驻犹太的罗马巡抚

公元一世纪第6年,罗马屋大维皇帝罢黜希律亚基老的统治,在犹大和撒玛利亚设巡抚统治,为便于贯彻罗马皇帝的意图。巡抚常驻撒玛利亚地中海滨的该撒利亚,此地比耶路撒冷更便于与罗马联系。罗马巡抚从撒玛利亚人、希腊人(犹太人除外)招募雇佣军以代替罗马军队进行统治,巡抚设立税吏承包缴纳罗马的赋税。税吏实际成为罗马统治者的鹰犬。罗马巡抚对纯属犹太人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是终审判决,只有拥有罗马公民身份的人才有权上诉于罗马皇帝。巡抚还有权指定或撤消犹太人的大祭司职务。犹太人上层人士自己组成犹大公会,审理犹太人之间的争讼案件,拥有颇大权力,但死刑判决需经罗马巡抚最后批准,才可执行。耶路撒冷公会以大祭司为首,公会由70名成员组成。公元一世纪从大希律王死到犹太起义耶路撒冷被毁时的罗马巡抚,按时间先后是:

⑴科坡纽(Coponius公元6~9)他任职时,叙利亚的罗马巡抚名居里纽(见《路加福音》2:2),叙利亚巡抚的权限一般大于犹大的罗马巡抚。

⑵安布鲁(Ambibu1us公元9~12年)。

⑶鲁罕(Rufus公元12~15)任内罗马皇帝屋大维死,提庇留继任罗马皇帝。

⑷革拉土(Gratus公元15~26)他任命该亚法(Caiaphas 公元18~36)为大祭司(见《约翰福音》18:13、24)。

⑸彼拉多(Pontius Pilate公元26~36)耶稣在他任期内被判钉十字架。彼拉多深为犹太人所憎恨,当他第一次进入耶路撒冷时,坚持让兵士高举罗马皇帝头象的军旗入城,遭到犹太人激烈反对;他又擅取圣殿银库款项以修建耶路撒冷的供水系统。公元36年,由于处理撒玛利亚人假弥赛亚事件中残杀撒玛利亚人不当,被撤职解送罗马受审。

⑹马赛路斯(Marcellus公元36年)

⑺马路路斯(Marullus公元37~41)

⑻法都思(Fadus公元44~48)在任内曾平息以塞乌达斯(Theudas)为首的一次假弥赛亚叛乱。

⑼ 亚历山大(Alexander公元48年)任内继续镇压犹太人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