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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1 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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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块青石上。

他狂赌、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女人。

他甚至杀人

但只有流星出现,他都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只能感觉到那种夺目的光芒,那种辉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欢乐。

他不愿为了任何事错过这种机会,因为他生命中很少有别的欢乐。

他也曾想抓一颗流屋当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剩下的幻想也不多,几乎也完全没有回想。

对他这种人来说幻想不但可笑,而且是可耻。

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灯光还亮着,有风吹过的时候,偶而还会将木屋中的欢笑声,碰杯声,带到山上来。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却宁可躺在这里,宁可孤独。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呜咽,狂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必须冷静,彻底地冷静下来。

因为杀人前必须冷静。

他现在就要去杀人他并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剑锋刺入别人的心脏,鲜血沿着剑锋滴下来的时候.他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

他只觉得痛苦。

但无论多深通.多强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杀人不可。不杀人.他就得死

有时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只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他开始想起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个很大的城市。

洛阳城里有各种人.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住在城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金枪李“那么响亮。无论说的产业都没有金枪李一半多,无论谁也无法抵挡金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

他第一次杀人,就是金枪李。

金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无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从没有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手下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中,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得光突破七道埋优暗卡进入他佐的金枪堡去打迟围拥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刚.十三太保.然后一枪刺人他的咽喉,绝不能刺在别的地方。这一枪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去刺这一剑,没有人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到,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金枪李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然后,他再花半个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却不容易,金枪李就象是一个冷淡而贞节的处女,永远不给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甚至,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他身旁都有人守护。

可是,只要能等,机会迟早总会来的-处女总有做母亲的时候.有一天,狂风骤起,吹落了金枪李头上的高冠,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

金抢李的目光也跟随着鼓风吹走的帽子。

在这一刹那间,没有人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

所以他们疏忽了,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孟星魂就在这一刹问冲了过来,斜刺一剑。

只一刺。

剑往金枪李左颈后的血瞥刺入,右颈前的喉管穿出:

剑立刻报出。鲜血激飞,雾一般的血殊四溅。

血雾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

血雾散的时候,孟星魂已到了十丈处。

没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时更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据说金枪李入葬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他不信自已也会死他死也不信有人杀得了他。

金枪李的死讯立刻震动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却还是默默无闻,因为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凶手“,为金枪李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救星,跪下来吻他的脚,感激他为江湖除害。

还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剑客,也在找他,却只不过是想和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谁的剑快。

这些他全不在乎。

杀了人后,他就一个人跑回那孤独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到现在,他虽已不再流泪无泪可流但每次杀了人后每次看到剑锋上的血渍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杀人前他是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端冷静的。

可是。

他必须狂赌、酗酒、烂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个最好看的女人,来将杀人的事忘却。他很难忘却甚至根本无法忘却。

所以他只有继续不停地狂赌、酗酒,继续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次杀人的时候。

那时他就会一个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着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强地使自已冷静下来,好去杀另一个人。

这个人和他既不相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个人的死活本来也和他全无关系。

可是现在他必须去杀这个人。

他杀他只因为高老大叫他这么样做

他第一沈见到高老大的时候,才六岁。那时他已饿了三天。

饥饿对每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来说,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饿得倒在路上,几乎连什么都看不到了。

六岁大的孩于就能感觉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但那时他的确已感觉到死-也许那时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没有死,是因为有双手伸过来,绪了他大半个馒头。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馒头。

当他接着这块馒头的时候眼泪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来,泪水浸馒头,他永远不能忘记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馒头咽下咽喉的滋昧。

他也永远无法忘记高老大的手。

现在,这双手给他的不再是冷馒头,面是白银黄金,他要多少,就给多少。

有时这双手也会塞给他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人名,一个地方,一个时间。

这纸条是那个人的催命符

苏州,孙玉伯,四个月。

四个月,这期限就表示孙玉伯在四个月内非死不可。

自从他杀了金枪李之后他从来没有再花三个月的时间杀一个人。

就算他杀点苍派第七代掌门人天南剑容的时候也只不过用了四十一天。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剑更快而是因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个月的工夫去杀人,高老大也知道。

但现在期限却是四个月这也说明了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

孙玉伯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实上,江湖中不知道孙玉伯这名字的人.简直比佛教徒不知道如来佛的还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月中,孙玉伯不但是如来佛,也是活阎罗。他善良的时候,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病孩子床边说三天三夜故事,但他发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将祁连山的八大寨都夷为平地。

这显赫的名宇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了,就好像是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剑锋刺入孙玉伯心脏时的情况。他也能想像得列孙玉伯剑锋刺人自己心脏的情况.不是孙玉伯死,就是他死。

这其间己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无论是谁死,他都并不太在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靛飘散到远方谁也不知飘散到汁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和烟雾一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上山。

小木屋就夜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而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也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也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响。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仅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部只是在怔征地凝视着酒桌旁的孤独。

看到孟屋魂沉醉曲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的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盂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予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夜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现在他却只想说个字。

“滚“你叫她们滚7“

软榻上中躺着一个男人赤裸的上身如同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他手上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很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你醉了,连视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杯的你定要请我来。“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

孟屋魂道“滚“

刀光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志丁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份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孟星魂凝视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沽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谩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前,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象是根根尖针一直收入了他的骨路,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携了摸嘴竟已变成了软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没有了鼻子。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声惊呼。

别人远还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也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孟星魂馒馒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人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拂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改却不同。他忽然觉得自已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种人喝了酒后,跟睛就会变得朦朦陇陇,布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他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随桌于,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财产中极小极小的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贸,就是名声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服,现在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鬃,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屹过整只烤熟了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了的骆驼。

在她这里他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现在她却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时候.酒意越浓。

骰子声不停地晌赌注越来越大脸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作庄,老扳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作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祖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着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镊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庆家虽然笑得巴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变成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通“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筋的就算是狗叫。“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蕃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姬。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界上所有的黄金都珍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来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虽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已,她儿乎做过任何事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已。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倘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己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屋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狞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I

那只是一种厌倦,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