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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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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烛已将燃尽,烛泪还未干。

烛泪一定要等到蜡烛己成灰时才会干,蜡烛宁愿自己被烧成灰。

也只为了照亮别人。

这种做法岂非也很愚蠢?

但人们若是肯多做几件这种愚蠢的事,这世界岂非更辉煌灿烂?

丁灵琳扶起葛病,站在花烛前,柔声道:“现在我就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终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葛病看着她,一双灰黯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采,脸上的笑容,也已变得安详恬静。

丁灵琳泪痕未干的脸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现在他已有了家,有了亲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着泪笑道:“这里虽然没有喜官,但我们却一样还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们两个人愿意,有没有别人做见证都一样。“这并不是儿戏,更不算荒唐,因为她的确是真心诚意的。

葛病慢漫地点了点头,目中带着种异样的光采看着她,看着面前的花烛。

能和自己喜爱的女子结合,岂非正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愿望。

他微笑着:“我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这么样一天……我本来以为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样一天了,可是现在……“现在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愿望。

他的语声也变得安详而恬静,可是他并没有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倒了下去。

死亡下得比闪电还快,忽然就击倒了他。

他完全不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黎明前总是一大最黑暗的时候。

丁灵琳己跪下,跪在葛病,的尸体前,眼泪就像是泉水般涌出来。

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同一对花烛前,就在同一天晚上,已有两个准备跟他结合的男人倒了下去。

这打击实在太大。

也许他们本就要死的,因为她,他们也许反而死得更快。

可是她自己却己不能不这么想。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不样的女人,只能为别人带来灾祸和死亡。

郭定死了,葛病死了,叶开也几乎死在她的刀下。

她自己却偏偏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界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每个她认得的人,竟都可能是魔教中的人,从铁姑开始,到玉箫道人,葛病,还有那冷酷如恶魔的孤峰天王,每个人都是她想不到的。

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可信赖的?

只有叶开!可是叶开又在何处?

酒还在她身旁,烈酒喝下去时,就像是喝下了一团火。

她喝了一口,又一口。

“叶开你说过,只要等一切事解决,你就会来找我,现在什么事都完了,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她放声大叫,忽然将手里的酒坛子用力砸出去,砸得粉碎,烈酒鲜血般流在地上。

桌上已将燃尽的龙凤花烛也被震倒了,落在地上,立刻将地上的烈酒燃烧了起来。

火也是无情的,甚至比死亡更无情,甚至比死亡来得更快。

这种猛烈的火势,又有谁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但丁灵琳却还是痴痴地跪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看着火焰燃烧,她心里忽然泛起种残酷的快意。

她要看着这种火焰燃烧,把所有的一切全都烧光,她己不再有什么留恋。

毁灭岂非也是种发泄?

她需要发泄。她想毁灭。

木板隔成的厅堂,转眼问就已被火焰吞没,所有的一切事,现在真的已全都解决了。

可是叶开呢?

叶开。你为什么还不来?

烈火照红了大地苍穹时,黎明终于来了。

叶开却还是没有来。

叶开醉了。

他一向很少醉,从来也没有人能灌醉他,唯一能灌醉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很想灌醉自己。

喝醉酒并不是件很愉快的事,尤其第二天早上更不愉快——这一点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硬是把自己灌醉,醉得人事不省。

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

知道自己的情人正在拜天地,新郎官却不是自己,又有谁还能保持清清醒醒,高高兴兴地在街上逛来逛去?

所以他逛到第一个卖酒的地方时,就停了下来,停了一个多时辰。

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没有醉。

一一这地方的酒好像太淡了,好像兑了水。

所以他又逛到第二个卖酒的地方,用一种不稳定的脚步逛了进去。

这次他是怎么出来的,他已记不清了,以后是不是到过第三个地方?他更记不清了。

他唯一记得的事,是把一个带着婊子去喝酒的上流氓头上打了个洞。

那个洞究竟有多大?他也已完全不记得。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睡在一条死弄中的垃圾堆里。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连野狗都绝不肯在这种地方睡一下子。

他可以保证这绝不是他自己愿意的,他一向没有睡在垃圾堆里的习惯。

——-定是那个头上有洞的上流氓,找了人来报仇,先揍了他一顿,再把他抛到这里来。

他不久就证实了这件事。

因为他站起来的时候不但头痛欲裂,而且全身都发疼。

那一定要很重的拳头才能把他打成这样子,他还没有学会打人前就已先学会挨打的。

然后他又发现头疼并不是完全因为酒醉,他头上也多了个洞。

无论谁若是发现自己被人抛在垃圾堆里,被整得一塌糊涂,都兔不了要很生气,很难受的。

——偶而能被人痛揍,岂非也是件蛮有趣的事。

何况,他相信揍他的那些家伙们,现在一定也很痛。

走出巷子,是条斜街,就像长安城里大多数街道一样,古老而陈旧。

街对面有家小酒馆,门口挂着个很大的酒葫芦,是铁铸的。

叶开忽然想起,昨天晚上他打架喝酒,都是在这小酒铺里。

酒铺后面,好像就是个“暗门子“,那上流氓带出来的,就是这暗门子里的女人。

从这里往左转,再转过两条街,就是鸿宾客栈。

叶开这一辈子,大概是再也不会到鸿宾客栈去了,那里的伤心事实在大多。

现在应该到哪里去?应该做些什么事?叶开连想都没有想。

他决定暂时什么都不去想,现在他脑子里还是昏沉沉的。

他只知道绝不能往左边走。

今天居然又是晴天,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暖和和的,很舒服。

街上的人都穿着新衣服,脸上都带着喜气,一见面就作揖,不停他说:“恭喜“,叶开这才想起来,今天还是大年初二。

别的人在大年初二这一天,应该做些什么事呢?

——带着孩子到亲戚朋友家去拜年,收些压岁钱,然后再回家,准备些金果元宝,等着别人来拜年,把压岁钱再还给别人的孩子。

这一天大家都不许说不吉利的话,更不许吵架、生气。

可是既没有家、又没有朋友的异乡浪子,在这一天又该干什么?

叶开在街上逛来逛去,东张西望,其实眼睛里什么都没有看到,心里什么都没有去想,也许只在想一件事。

丁灵琳现在正干什么?

他本来已决定,永远再也不想她了,但却不知为了什么,他这昏沉沉的脑袋里,想来想去,偏偏都只有她一个人。

他刚才还决定,绝不再到鸿宾客栈去,可是现在一拾起头,就发现自己还是又走到这条路上来了。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看见鸿宾客栈那块高高挂着的金字招牌,只看见一大堆人,围在那里,有的在窃窃私议,有的在摇头叹息,甚至还有些人正在那里抱着头放声大哭着。

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叶开忍不住逛了过去,挤进人丛,然后他整个人就忽然变得冷冷冰冰,就像是一下子掉进了深不见底的冷水潭里。

长安城里气派最大的鸿宾客栈,现在竞已变成了一片瓦砾。

鸿宾客栈昨夜的惨案:直到天亮才有人知道,因为昨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是大年初一。

大年初一的晚上,大家通常都是在呆在家里的,谁也不会到街上来闲逛,就算有人,也是些已赌得头昏脑胀的人,谁也不会逛到客栈里去。

呆在家里的人,也大多都在喝酒,赌钱,更不会关心到外面的事。

老掌柜请去喝喜酒的,大都是些无家可归的光棍,没有人关心的光棍。

就因为这是个特别的日子,所以才会发生那些特别的事。

这并不是巧合。

每件事的发生和存在,都一定有它的原因。

“这里是什么则。候走水的?“

“不知道。“

“昨天夜里我在赌叶子牌,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知道。““听说昨天晚上有人在这里做喜事?“

“好像是的。“

“那些来喝喜酒的人,怎么连一个都不在?“

“不知道。“

“那对新人呢?“

“不知道。“

这地方虽然已被烧成了瓦砾,却连一个人的骸骨都没有。

“这里的老掌柜呢?“

“不知道。“

昨天晚上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简直连一个知道的人都没有。

“我别的事都不奇怪,只奇怪那对新人居然也不在这洞房里,连老掌柜都不见了。“大家议论纷纷,越说越奇:“难道这里昨天晚上出了狐仙?出了鬼?“若不是有鬼,客栈被烧光,那老掌柜总该回来看看的。

叶开知道没有鬼,他从来不相信这种活见鬼的事。但这件事情却真的好像遇见了鬼,他就是把脑袋打出了个洞来,也还是想不通的。“他只觉得整个人都已变成了一大块木头,一块又冷又硬的木头。

这里究竟怎么起的火?

丁灵琳和郭定到哪里去了?

他一定要问出他们的行踪来,却又不知道应该去问谁。

就在这时,人丛里忽然有个人在拉他的衣角。

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一只柔美而秀气的手——一只女人的手。

是谁在拉他?

是不是丁灵琳?

叶开抬起头,拉他的人已转过身,往人丛外走了出去。

她身上披着乌黑的凤氅,长发垂落,用一枚玉环束住。

她究竟是不是丁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