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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纯丝手帕上的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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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楚留香已经快要被风吹出去的身子又站住,焦林才接着说。

“我知道你要去找的那个朋友一定是胡铁花,我也知道你为了他,什么事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去。”焦林说,“可是我也要去找一个人,我跟这个人的关系,远比你跟胡铁花还深。”

“这个人是谁?”

“是我的女儿。亲生的女儿。”焦林说,“虽然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可是我也要去找她的。”

“你连你自己的女儿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焦林说,“可是我知道我有个女儿,你说我能不能不去找她?”

楚留香又在摸鼻子了,摸了半天才说;“你可以不去。”

他一向不是个不讲理的人,这句话却说得实在有点不讲理,焦林当然忍不住要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刚救了你,实在不想你死,”楚留香说,“何况你自己也不知道你的女儿在哪里,怎么去找她?”

“我有我的法子。”

“只要你把你的法子告诉我,我就可以帮你去找她的,所以你就可以不去。”楚留香说,“如果连我都找不到她,你一定也找不到的。”没有人能否认这句话,楚留香毕竟还是很讲理的人。

焦林的眼睛立刻就亮了,立刻就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一块纯丝手帕。

“雪白的丝帕已经变黄了,上面用红丝线绣着一钩弯弯的新月。她的母亲还没有生下她就跟我分开了,我只知道她脖子下面有块这么样的胎记,就像这块手帕上绣的这一弯新月一样。”焦林说,“可惜,我也不知道她母亲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那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一块手帕,一个胎记,在脖子下面的胎记,“脖子下面”的意思通常就是在胸膛之上,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就算是个白痴,也不可能随便把这种地方露出来给别人看的。

楚留香傻了。

他看到焦林脸上的表情,接过这条手帕时,就已经知道他又跳上了一条贼船,而且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要跳上去的。

焦林又说:“我当然知道要这么样去找一个人实在很不容易,幸好我也知道楚留香一生中还没有办不到的事,所以我放心得很。”

他当然放心得很,因为他已将这个他自己永远无法解决的难题像抛一块热山芋一样抛给了别人。

抛给了这个世界上唯一肯接下他这个热山芋的人。

楚留香看着他,看了半天,忽然笑了“你这个老狐狸,你为什么不要我到天上去摘这么样一个月亮下来给你?”

但是现在最让楚留香担心的还不是远在天边的这一弯新月,而是附近深山中一棵大树上的一个狗窝,和一个在狗窝里的人。

一棵好大好大的树。好高好高。

那时他和胡铁花还是孩子,他们用和这棵树同样颜色的木头在这棵树上枝叶最浓密的枝桠间搭了一个小木屋,比鸟窝的规模当然要大一点,和原始人为了躲避野兽夜袭,在树上搭的那种屋子比起来就差不多了。

那时候他们是为了好玩,那时候他们的轻功已经很不错,所以才搭了这么一间木屋。

胡铁花提议:“我们就把这地方叫狗窝好不好?”

“为什么要叫狗窝?”楚留香不愿意,“只有老鹰大鹏才会在这种地方搭窝,我们既不是狗,狗又不会上树,我们为什么要把这里叫狗窝?”

“因为我喜欢狗。”胡铁花的回答通常总是让楚留香摸鼻子的,“而且以后我们说不定也有一天会被别人像野狗一样追得没有地方可走的,那时候我们就可以躲到这里来了。”

所以这地方就定名为狗窝。

虽然他们并没有被别人追得像野狗一样到处乱跑,却还是到这里来过,带一葫芦酒,摘几个果子,喝得满树爬,把心里所有不能、不敢、也不愿对别人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才走。

最后一次要走的时候他们还约定“只要我们有危险,就躲到这里,不管先来的是谁,另外一个人一定要来救他。”

胡铁花还说“如果我要来,我一定会在你常去的每个地方都留下‘狗窝’两个字。别人虽然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可是你一定明白的。”他告诉楚留香“那时候我的情况一定很紧急了,所以你只要一看见,就一定要马上赶来,如果你看见我是用白粉写的字,那么你来迟一步恐怕就得替我买口棺材来了。”

楚留香看到了这两个字。用白粉写的,在很多地方都看到过。

他看到的时候粉尘已将脱落,以他的经历判断,胡铁花留字的时候距离他看到的时候最少已经十五天到二十天了。

最近他虽然常在江南,常在这一带,可是这一带的范围还是很广阔,他能够在三十天之内看到他们在十年前约定的这两个字,已经算胡铁花的运气很不错。

可是二十天已经不算短了,在这二十天里面死的人已经很可能比任何一个人活着时看到的蚂蚁都多,胡铁花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个。

胡铁花没有死,楚留香却快要被气死了。

他看到胡铁花的时候,胡铁花非但连一点危险都没有,而且远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风流快活。

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裸树。

在这一片凄迷的云烟和苍郁的山色中看,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而树上的那个狗窝已经变了。

它的外表也许还没有变,因为它是用一种最好的木头和两双最灵巧的手搭出来的,所以经过多年风吹雨打后,还是原封不动。

可是它现在已经变了。

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认为这个地方是个狗窝。

就算它是个窝,那么不管它是安乐窝也好,是神仙窝也好,却绝不是狗窝。

胡铁花的样子看来也绝不像是条被人追得无路可走的野狗。

这个窝里本来应该只有一张小木桌,两张破草席,几个空酒罐和一个胡铁花的。

可是现在所有的一切全都变了。就好像曾经有一位神仙到这里来过,朗吟飞过洞庭湖之后顺便到这里来了一趟,用一根能够点铁成金的手指头把这里每样东西都点了一点。

于是两张破草席忽然就变成了一满屋世上最柔软、最温暖、最昂贵的毛皮。

于是那些用干泥巴做成的空酒罐,也忽然变成了白玉黄金樽,而且都盛满了从天下各地飞来的佳酿美酒。

于是一个落拓江湖满脸胡子的胡铁花也变成了五个人──一个男人和四个女人。

女人当然都是可以让男人神魂颠倒,只要看过一眼就会连觉都睡不着的女人,一个娇小玲珑,一个温柔甜腻,一个健康结实,一个弱不胜衣。

男人当然是个很有资格配得上这些美女的男人,高大健壮而成熟,头发梳得光光亮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看起来和那个经常一两个月不刮胡子,不洗脸也不换衣服的胡铁花简直是两个人,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不幸的是,楚留香一眼就看出了这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就是一个。

胡铁花就算被烧成灰,楚留香还是一眼就可以把他认出来。

这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这个地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楚留香想不通。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样一位神仙下凡,真的有这么样一根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指,楚留香倒真的想把这根手指借来用一用,在这个已经不像是胡铁花的胡铁花身上点一点,把他变成一头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