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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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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配合,他说什么我说什么,有时候学得不对,他会捏住我的脸,笑着说我笨蛋。

慢慢悠悠逛了很久,傅之珩脸上的失落渐渐消失了,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他拿了一盒巧克力,指着上面的字母说:“Ich liebe dich.”

我认真地重复:“yi shi li bi di shi”

“笨哦,”傅之珩捏捏我的鼻子,放慢语速说:“Ich--liebe--dich.”

我仔细观察他的嘴唇,模仿他的发音又说了一遍:“Ich,liebe,dich。”

“这回对了。”傅之珩把巧克力放进购物车,奖励地低头亲吻了一下我的嘴唇,说:“宝贝真棒。”

我慢半拍地想起什么,问:“这是什么意思?”

傅之珩眨了眨眼,靠近我的耳朵,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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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过几场雨,夏天来了。

时间仿佛被开了快速,自从来到这里,每一天都过得像无声无息飘远的云。

傅之珩按时去看医生,已经很久没有再需要那瓶药片,他现在的生活习惯比公园里牵着小狗晒太阳的老年人还要健康,每天早睡早起,不喝酒不抽烟,更没有声色犬马的夜生活,唯一的娱乐是开车载我去周边其他的国家玩。

可是玩总会玩腻,我想找点事做,于是随便申请了一个艺术史的研究生,准备秋季入学。傅之珩思索一番,觉得自己不是踏踏实实上学的料,就没有陪我一起。

他现在偶尔还是会帮忙打理家里的生意,但生活的重心已经几乎全部放到我身上。他知道我喜欢买画、喜欢像园丁鸟一样收集漂亮的东西,就从一个朋友手里买了一间展厅,楼下开咖啡馆,楼上放我们去别的国家旅行买来的画和艺术品。

有时他也把自己画好的画放进去,意外得到很多参观者和客人的喜欢。

我知道傅之珩有天赋,可惜他既不准备卖掉给我的画,也不稀罕当一个被人追捧的画家。甚至他每张画上的签名都不一样,有时是“小王子的骑士”,有时是“小羊的牧羊犬”,有时是“漂亮猫猫的狗狗”。很幼稚。

六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两个办了婚礼。

没有告诉父母,没有宾客,也没有神父,只有我和傅之珩两个人。

这甚至很难称作一场婚礼。在阿尔卑斯山的山麓草原上,傅之珩用玫瑰花瓣铺开一条红毯,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过去。

我的眼睛被他用一条白色的丝巾蒙上,只能透过边缘缝隙感受到稀薄的光。走到尽头他停下来,替我解开系在脑后的蝴蝶结,丝巾从脸上滑落,我睁开眼睛,看见一道鲜花做成的拱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