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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奸劫弑臣》)

这个“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说穿了倒也简单,就是抓牢权柄(势),推行法治(法),耍弄阴谋(术)。

【段子为证】

韩非曾这样讲述商纣和周文王的故事。

费仲对商纣说:“西伯侯姬昌很贤能,老百姓喜欢他,诸侯归附他,这种人一定要杀掉,不杀,将来就会成为祸患。”

纣王不明白这么也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费仲说:

“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

破帽子是要戴在头上的,水晶鞋是要踩在地下的,这就是上下尊卑的分别。西伯侯这只破鞋现在却做着帽子的事;做臣下的,不把自己的能力用于为主子出力,这是不可以不杀的。再说,“主而诛臣,焉有过?”君主杀臣子,还不是怎么杀怎么有理,您有什么顾忌的呢?

但韩非版的商纣很傻很天真,坚持说:“夫仁义者,上所以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我们的舆论导向就是提倡仁义。现在姬昌喜欢仁义,杀他是不对的。

费仲三次劝说无效,商朝就灭亡了。(参见《外储说左下》)

权势高于一切

评价韩非,有一句套话叫“法家集大成者”。

具体说是,韩非之前的法家人物,提出了三个核心观念:商鞅讲究“法”,申不害醉心于“术”,慎到强调“势”,韩非把三者给融会贯通了。

因为这一派被后世叫作“法家”,所以很容易误导大众,让大家以为韩非最重视的是法。郭沫若曾辨析说,其实叫韩非“法术家”更合适些。因为在他的体系里,术的地位无论如何是不低于法的。

但综合起来看,恐怕“势”才是韩非思想的核心。法和术再重要,也都是围绕势展开的。法也好,术也好,都是取得和运用势的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