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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强推—>火爆爽文【收藏一下,方便下次阅读】

最后的结局我们都已经知道了,那是来年二月的一个深夜,我们年轻的主人公饮弹十枚,倒在了上海龙华的荒场冻土上。他在东方旅社被当局拘捕前的二十四小时,据说是这样度过的:

前一日的中午,在景云里吃过中饭,换上西装,对合住的朋友说要到外面开一个会,可能要住几日才能回来。晚间,去鲁迅家问版税的支付办法,鲁迅将以前与北新书局所订合同抄了一份给他。第二天上午,到永安公司右面隔墙一座三角形样式建筑的小咖啡馆里,出席左联的一次执委会。在朋友处吃过午饭,就匆匆离去赶赴三马路的东方旅社31号房,那里还有一个会在等着他。就在那里,他和其他七八个人被警察带走了,警察局的案卷上记着他的名字叫“赵少雄”。

得知他被捕的消息,鲁迅当晚烧掉了与朋友的信件,仓皇出逃,在日本朋友内山完造的帮助下,全家避居到黄陆路一家日本人开设的“花园庄公寓”。

后来,鲁迅这样回忆那个诀别的夜晚:

明日书店要出一种期刊,请柔石去做编辑,他答应了;书店还想印我的译著,托他来问版税的办法,我便将我和北新书局的所订的合同,抄了一份交给他,他向衣袋里一塞,匆匆的走了。其时是一九三一年一月十六日的夜间,而不料这一去,竟就是我和他相见的末一回,竟就是我们的永诀。第二天,他就在一个会场上被捕了,衣袋里还藏着我那印书的合同……

刚入狱时,他还有生的念想,且对形势的险恶估计不足,以为还会有获释的可能,在狱中想方设法托人带出了两封给同乡的信。其中的一封经鲁迅在《为了忘却的记念》中的引述已广为人知:

我与三十五位同犯(七个女的)于昨日到龙华。并于昨夜上了镣,开政治犯从未上镣之纪录。此案累及太大,我一时恐难出狱,书店事望兄为我代办之。现亦好,且跟殷夫兄学德文,此事可告周先生;望周先生勿念,我等未受刑。捕房和公安局,几次问周先生地址,但我哪里知道。诸望勿念。祝好!(背面附字——洋铁饭碗,要二三只。如不能见面,可将东西望转交赵少雄)

另一封,鲁迅应也是亲见了的,但他没有抄录,或许是信中流露的强烈的求生欲望与监禁中非人的折磨之间的反差让他愤怒且悲哀,或许是信中惨苦的措辞让他不忍卒引,“赵少雄”入狱十几天后发的这封信的全文是这样的:

在狱里已半月,身上满生起虱来了。这里困苦不堪,饥寒交迫。冯妹脸膛青肿,使我每见心酸!望你们极力为我俩设法。大先生能转托得一蔡先生的信否?如需赎款,可与家兄商量。总之,望设法使我俩脱离苦海。下星期三再来看我们一次。借钱给我们。丹麦小说请徐先生卖给商务。祝你们好!